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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1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在校生

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注册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烟金院发〔20172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2021级和2022级全体在籍在校生。

二、工作流程

1.9月15日前,各系依据《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注册学生名单》(后期单独发送给各系),结合各系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每一名学生信息,按照《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年注册操作要求》(附件1),对学生情况进行标注,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交教学与科研处229室(纸质版资料需盖骑缝章)。

2.依据《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可予退学处理。9月15日前,各系将《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自动退学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报教学与科研处229室。

3.2023年9月30日前学生完成缴费,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或办理助学贷款,学校经财务处和教学与科研处等多部门审核,学信网标注“暂缓注册”。

三、工作要求

学年注册是学籍管理的三大注册之一,关系到学生的切实利益,各系应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本系学生的在校情况,确保各项数据准确。

 

附件:

1.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年注册操作要求

2.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自动退学学生名单

 

教学与科研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