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课程
1.1周至13周(含)结课的课程安排在第14周进行。
2.14周至19周(含)结课的课程安排在第20周进行。
3.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第12周和18周内于教学与科研处官网校内考试栏目公布,公布后各系部向在校学生发放纸质版考试通知单,学生也可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或学习通app查询考试信息。
(二)考查课程
1.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并于该课程结课前完成。
2.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任课教师的通知为准。
二、考前考试编排
1.期末考试原则上要求全体教师均须参与监考,其中孕期、哺乳期、系部主任及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的教师可不安排,各系部于考试编排前在教务系统内将监考教师设置为“可监考”,操作流程详见《教务系统考试编排操作流程》(附件1)。
2.考试课程期末考试的编排工作均须在教务系统内进行,所有的考试课程须分别于5月13日(12周)和6月24日(18周)前完成教务系统 “考试安排管理”设置,操作流程详见《教务系统考试编排操作流程》。其中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由教学与科研处统一编排,专业课由各系部编排,监考教师为本系部教师(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教学与科研处预先进行系统自动编排,各系部需核对考试科目后补充监考教师)。考试编排时,应根据考试人数选择合适大小的教室,避免教学资源浪费。编排结束后,教学与科研处将及时进行导出,并由各系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官网进行公布。
3.从本学期开始,考试课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须在排考期间办理,考查课根据实际情况于该课程结课前办理。各系部分别于5月13日和6月24日前提交考试课《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备案表》(附件2)报送教学与科研处统一处理。
三、试题命制和试卷印刷
1.期末考试的所有课程需命制2套闭卷试题A和B,其中《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公共课需命制3套闭卷试题。相同科目的每套试卷试题重复率应不超过30%。
2.命题过程要合理考虑学生的学习层次和学习能力,结合学生平常学习情况合理设置试题难易程度,杜绝试题过难或过易,切实做到考核内容与学生掌握的理论或技能水平相符。
3.学院督导委员会对试题命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系部副主任对试题质量进行把关,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安排试卷命制,对试卷命制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明确职责,确保试题质量高、考核目的明确、难度设计合理、无错误。
4.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采用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A试卷,各系部分别在13周和19周内安排1-2名教师到行政楼试卷室进行考试试卷的印刷和封装。
5.试卷印刷时将《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试题审核表》(附件3)和期末考试试卷样卷A和B(使用A4纸缩放打印)交给教学与科研处董梁臣,试卷印刷期间做好保密工作。
6.各系部试卷印刷封装时间如下:
表1 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安排表(13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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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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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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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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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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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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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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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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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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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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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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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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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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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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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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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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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信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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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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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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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材
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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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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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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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安排表(19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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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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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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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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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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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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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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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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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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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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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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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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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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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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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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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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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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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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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信创
|
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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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
环材
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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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录入
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6月3日至7月19日。纸质成绩单一式三份,经系部负责人签字后于学期末离校前统一报送至教学与科研处董梁臣。
五、试卷归档
试卷归档材料及要求参照《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附件4)。公共课程试卷或答题册由授课单位归档其他专业课程由学生所在单位归档,所有的归档材料应在教师放假离校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本次考试需要为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无考试通知单、学生证或身份证不允许参加考试。
2.各系部应提前将考试时间、地点、学生座位号等考试信息传达到每一名应考学生和监考教师,并做好相应的考前动员和考风考纪教育。所有学生应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对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学业警示和留降级处理。
3.监考教师应提前半小时到指定考务室签到领取试卷。其中公共课到主楼考务室(Z102)领取,专业课到本系考务室领取,监考教师到考场后根据座位号安排学生就坐,两个考生之前需有间隔。
4.各系部在14周周一至周二安排22级学生考前辅导和答疑,应保证每门课程至少安排1次,使用教室前须走教室借用流程。14周周四至周五安排22级学生就业教育和实习教育,不允许学生提前离校。
5.因病、特殊事故和突发事件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需于考前一周内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提交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缓考(因病需附病例、其他原因需有相关证明),由系学工办、教学副主任和教学与科研处审批通过后,于下学期初跟随补考一起进行,考试开始后除突发事件不再受理缓考申请。
6.其他工作要求可参阅《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附件:
1.教务系统考试编排操作流程
2.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备案表
3.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试题审核表
4.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5.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考场规则
6.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考试期间板书样式
7.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巡考情况记录单
8.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试卷模板
教学与科研处
2024年4月25日
Copyright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教学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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