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学科研奖励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烟金院发[2024]12号)文件规定,教学与科研处对2023年度教学科研奖励项目进行了统计,为确保统计结果准确有效,现对符合奖励规定的项目进行核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认定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项目认定范围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烟金院发[2024]12号)规定奖励的项目。
三、工作流程
四、工作要求
1.新增项目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奖励证书等复印件),报送教学与科研处进行审核。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获奖的最高奖励档次发放。
2.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第一单位和通讯联系人所属单位均须为“烟台黄金职业学院”,且成果必须与第一作者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工作岗位一致,否则不计入奖励范围。
3.教师指导学生竞赛奖励金额包括对教师和学生的奖励,奖金发放给第一负责指导教师并进行分配,其中对学生的奖励不低于50%。
4.最终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及金额,以校长办公会决议为准。
联系人:杜英男,杨兴东,电话:0535-8020207。
附件:
1.2023年度教学科研奖励项目统计表
2.2023年度教学科研奖励新增项目统计表
教学与科研处
2024年3月12日
Copyright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教学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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