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成绩录入和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录入、查询和打印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成绩系统开放时间:23年12月18日至24年1月12日。
2.试卷归档时间: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
3.学生成绩查询时间:课程考核结束后两周内。
4.各系部成绩单统一报送时间:学期末教师离校前。
二、成绩录入
1.成绩录入需由任课教师和复核教师实行“双人”录入,确保录入的成绩准确无误。
2.录入系统前先设置分项成绩占比和记分制,设置完毕后在核对教学班学生信息。非实习实训课程综合成绩使用“百分制”记分。实习实训课程综合成绩使用 “五级制”记分。
3.成绩录入时可以只录入最终综合成绩。录入方法:将期末成绩占比设置为100%后只录入期末成绩作为最终综合成绩。
4.录入成绩后需进行再次复核,复核无误后在提交成绩。
5.成绩录入具体操作详见《教务系统教师成绩录入和打印操作流程》(附件1)。
三、成绩占比和记分制
1.分项成绩占比
考查课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一般不应低于课程总成绩的60%,考试课的终结性考核成绩一般不应低于课程总成绩的40%。
2.记分制
非实习实训课程综合成绩使用“百分制”记分。实习实训课程综合成绩使用 “五级制”记分。
实习实训课程综合成绩五级制与百分制对应关系表
五级制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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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分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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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转换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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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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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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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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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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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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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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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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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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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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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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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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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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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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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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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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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成绩标识
1.缺考
有无故不参加考试,缺考行为的学生,综合成绩记0分,特殊成绩标识处标注“缺考”。考试课标注缺考以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为依据;考查课标注缺考由任课教师认定,任课教师做好学生考勤、作业和卷宗等成绩材料的归档。缺考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应当参加课程重修。
2.违纪
有违纪行为的学生,综合成绩记0分,特殊成绩标识处标注“违纪”。违纪行为以考场记录单和教学与科研处发出的考试违纪情况通报为依据,违纪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应当参加课程重修。
3.取消考试资格
有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综合成绩记0分,特殊成绩标识处标注“取消考试资格”。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及以上,或课程结束时学生缺交作业达1/3及以上,或缺实验实训报告达1/4及以上的学生,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前两周将取消考试资格名单,报教学与科研处审核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标注取消考核资格以《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备案表》为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应当参加课程重修。
4.缓考
因疾病、特殊事故和突发事件等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缓考需在该课程考核前办理,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系学工办、教学副主任和教学与科研处审批通过后,成绩系统将自动标记缓考,无需再次标记。缓考学生应当参加下学期初补(缓)考,未办理缓考手续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按缺考标注。
5.免修
(1)学生因病、伤、残申请免修体育课或免除体育课考试的(保健体育课不得免修或免试),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盖章),经教学与科研处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情况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2)退役军人等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免修的公共体育、军事理论等课程,可申请免修,成绩一律记载为80分。
(3)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备赛的学生,给予课程成绩奖励。备赛学生可在指导老师协助下申请免修该学期与备赛赛项相关的专业课程,进行备赛集训,获得省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该学期免修课程分数分别为95分、90分、85分,参赛未获奖,该学期免修课程分数均为80分,获得国赛奖项该学期免修课程分数均为100分。
6.其他
如学生有退休学、应征入伍、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无法录入成绩的标注其他。成绩提交后由教学与科研处统一处理。
五、成绩单打印
全部课程(含分段全日制)成绩提交完毕后,按行政班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和系部负责人审签后,一份送至教学办汇总后报送教学与科研处存档,汇总的成绩单需另附《成绩登记表目录》(附件2),一份用于试卷归档材料装订,一份由任课教师留存。
六、成绩异动
教务系统内成绩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如需修改成绩参照《教务系统成绩异动申请流程》(附件3)处理,同时将原成绩单、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学生作业及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拍照上传。成绩异动受理时间截止至下学期第一教学周的周一,逾期将不再处理。
七、成绩查询
1.任课教师于教务系统提交成绩后,学生可以查询,查询操作详见《教务系统学生成绩查询操作流程》(附件4)。
2.成绩不合格课程教务系统默认使用红色字体标注。
3.如有不合格的课程学生应利用假期做好补(缓)考准备,补(缓)考仍不合格的必须参加课程重修,否则影响毕业。
4.成绩显示为缺考、作弊、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无补考机会,应直接参加课程重修。
八、工作要求
1.成绩未录入完不允许提交,如有特殊成绩需进行标注。
2.特殊成绩标注“缺考”“作弊”“取消考核资格”的不计入实考人数,任课教师可按照成绩单统计情况核对实考人数,如有不符,及时向我处反馈处理。
3.为督促学生做好补(缓)考准备,各系教学办公室主任通知辅导员,组织学生及时查询成绩。如学生忘记教务系统登陆密码报所在系教学办公室统一处理。
附件:
1.教务系统教师成绩录入和打印操作流程
2.成绩登记表目录模板
3.教务系统成绩异动申请和审批流程
4.教务系统学生成绩查询操作流程
教学与科研处
2023年12月15日
Copyright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教学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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