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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05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工作的    

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校《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教学辅助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烟金院发〔202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2.工作量统计分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能力提升、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学生竞赛、教学科研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  

二、统计要求  

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工作量无需提供佐证资料,教学与科研处依据申报资料进行认定,各系部做好工作量分配。主要包括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023级4个新招生专业(大数据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技术、表演艺术)培养方案制定、2024年6个新增专业申报(智能机电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运动训练、影视多媒体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等。  

审核人:杨兴东  

)课程建设    

由学校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工作量无需提供佐证资料。依据教学与科研处发布的文件进行认定,课程项目负责人做好工作量分配。主要包含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省级一流核心课程等。  

审核人:杨兴东  

教学能力提升    

教学能力提升(含教研室活动和听课活动)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由教学与科研处根据各系部在E招金备案登记记录进行抽查,并抽查教研室和老师的教研活动记录和听课记录,对虚假填报的教师(无活动申请或者活动申请与纸质记录不符),教学能力提升单项辅助工作量清零,本年度不予认定。    

审核人:李美娜  

)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    

1.校内实验(实训)室工作量认定原则上以实验与实训中心提供的《2023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汇总表》为准(不在建设项目内的需要提供资产处的验收单复印件);  

2.校外实习基地工作量认定原则上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供2023年度签订的就业与实习基地企业名单为准(不在名单内的需要提供就业与实习基地协议)。  

审核人:王巍  

(五)指导学生竞赛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教学辅助工作量认定需提交获奖证书或盖章文件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无需提供,其他比赛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各系部组织教师除了填写附件1:《2023年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表》中本部分内容外,还需填写附件2:《2023年学生竞赛参赛和获奖情况统计表》,列明2023年参加了哪些学生竞赛和获奖情况。  

审核人:王巍  

(六)教学科研研究    

1.著作教材工作量认定需提交著作封面、含有主编副主编等作者页面、注有撰写章节字数的页面、带有书号页面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  

2.论文工作量认定须提交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  

3.科研项目工作量需提交立项或结项证明,由教学与科研处统一申报获批的项目无需提交证明,横向课题已在教学与科研处备案的无需再提交合同。  

4.专利工作量认定需提交专利授权证书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申报获受理专利通知电子版和纸质版。  

5.教学科研获奖工作量认定需提交获奖证书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  

各系部组织教师除了填写附件1:《2023年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表》中本部分内容外,还需填写附件3:《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审核人:杨兴东  

(七)师资队伍建设    

1.双师型教师工作量认定需提交教师本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以及行业公认的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高水平教师团队和教学名师工作量认定无需提交材料,依据教学与科研处发布的文件进行认定。  

3.教师教育教学大赛工作量认定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教学与科研处组织参加的教学竞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超星杯”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烟台市教学大比武活动和校级教学比赛)无需提供获奖证书。教师参加的其他教学比赛需提供获奖证书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  

审核人:王巍  

    三、工作流程  

各系部组织教师填写附件1-3表格后,于12月15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给教学与科研处王巍老师,并指定专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教学与科研处进行现场审核。佐证材料电子版按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能力提升、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学生竞赛、教学科研研究、师资队伍建设7个类别分别建立文件夹,以“序号+类别名称”格式命名。  

四、其他  

1.各系部对教师报送的材料要做好审核工作,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休产假和工伤的教师请在备注中写明休假时间。新入职和离职教师不用统计数据。  

3.其他不属于《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教学辅助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烟金院发〔2021〕1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可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教学与科研处审核,校领导同意后予以计算。  

4.各系部在统计时要应统尽统,本年度不再进行学生竞赛和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请各系部务必仔细,确保不要有遗漏。在统计时间段之内的成果,如有遗漏,将不予计算本年度教学辅助工作量和教学科研奖励。  

联系人:杨兴东、王巍,电话:0535-8020207。  

   

附件:  

1.2023年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表  

2.2023年学生竞赛参赛和获奖情况统计表  

3.2023年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表  

   

                                 教学与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