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问答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6日 10:36 】

一、什么是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是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标准,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的一种多元评价招生录取方式,其中高校考核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2018年山东省首批试点院校。

二、哪些考生可以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仅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开展。已经通过我省2018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三、考生如何报名?

考生于2018年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登录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官网“综合评价试点院校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三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我校综合评价总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其中学校考核成绩又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10%和30%。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总成绩,依据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凡被我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综合评价什么时候面试?

我校于4月12日公布初试合格的学生名单,考生与4月13日进行复试(面试)报到,参加4月14日至16日复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综合评价招生与单独招生相比有哪些特点?

一是招生对象只面向通过高考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时占比60%以上,高校不再进行文化水平考试;三是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有一定分值,高校只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

七、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待遇如何?

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同等待遇。凡被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并承诺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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